致敬河南都市频道记者@都市大先生 ,冒着极端危险卧底缅北暴力犯罪组织,解开了缅北暴力犯罪的真相。
记者陈述自己卧底“卧底缅北诈骗组织”,其实,是对该组织犯罪恶劣程度的误解,该犯罪集团所犯罪行,不是诈骗,而是特别明显的以绑架为主的暴力犯罪。
诈骗犯罪最大的特征,是被害人“自愿”给钱,在整个犯罪过程中,没有暴力、没有威胁、没有胁迫,只有“欺骗”。
但是,根据@都市大先生 描述,缅北犯罪集团的犯罪行为,完全符合绑架罪特征,诈骗,仅仅是绑架犯罪的手段。
第一步,通过高薪诱惑、朋友骗朋友,亲戚骗亲戚,将同胞骗到缅北,这是“骗”,但是,骗到缅北不是目的,而是手段。
第二步,被骗到缅北后,被限制人身自由,成为人质,被拘禁、被殴打,用各种残酷的刑罚,强迫家人给钱赎人,或者自己拿钱赎人,完全符合绑架罪特征。
缅甸犯罪集团将中国人从国内绑架到缅甸,或者骗到缅甸,采取限制人身自由、暴力威胁等方式逼迫家人给钱赎人,或者强迫被害人交出钱财,完全属于抢劫或者绑架的特征,构成绑架罪或者抢劫罪,在实施绑架、抢劫过程中,涉及到电诈、非法拘禁、故意伤害,都按照抢劫、绑架罪处罚。
绑架罪无论犯罪性质,还是量刑,均高于诈骗罪。
第二百三十九条【绑架罪】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,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犯前款罪,杀害被绑架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,致人重伤、死亡的,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处没收财产。
公安机关对绑架罪的重视程度,远高于诈骗,因此,家长向公安机关报案时,一定要按照绑架罪报案,公安机关也要按照绑架罪立案侦查。
对于主犯和从事欺骗、运输、看管、收款等从犯,都按照绑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死刑,相信针对同胞的暴力犯罪会大大减少。
希望媒体继续关注,并将缅北电诈犯罪,改称为缅北暴力犯罪集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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