缅甸国管委于4月22日,发布了针对缅甸原高级官员的判决。在缅甸民盟政府时期任投资与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的吴当吞,被法庭以违反反腐法第55条例,判处了9年监禁。原缅甸建设部副部长吴觉林,被判处20年监禁。原缅甸建设部总司长吴昂明乌,被以违反反腐法第55/63条例,判处监禁4年。原缅甸建设部总司长吴耶敏左和吴聂昂耶明,各被判处2年监禁。
原投资与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吴当吞,将消费者事务管理司下属,仰光明格拉导扭镇区,勃生堂上段路,一9.22英亩土地,不进行招标,就下发予了一家民营企业30年租赁使用权,致使国家每年损失13多万美元租金以及土地使用保证金890多万美元为由,以反腐法起诉了吴当吞,并判处了苦役及监禁9年。
建设部副部长吴觉林,则以实皆省敏金镇蒙育瓦-雅基-葛礼瓦路段,85/0英里段至家彬村之间的道路修建工作,帮助道路管理司总司长吴昂明乌,获取使用了道路管理司维护基金5.62多亿缅币。敏金镇皎沃新桥,让总司长吴聂昂耶明,获取使用了桥梁维护基金1.2亿缅币,致使国家财产损失。
此外,吴觉林在2020年7月份内,为减少民盟县级分部建筑相关,通过总司长吴耶敏左,从下属处获取了300万缅币,敏金镇行程,进入寺院敬拜,捐赠善款及大米68袋时,为支付大米款项为由,进行了起诉。
国管委自国家政局动荡后,就抓捕了国家总统吴温明,国务资政杜昂山素季等的民盟政府成员各部长及各省邦省长邦长,以各项罪名起诉判罚,以反腐法起诉的罪名,至今未能拿出过任何实质证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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